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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是出租方,将房子租给承租方,合同写明一年,半年一次缴纳房租天

我是出租方,将房子租给承租方,合同写明一年,半年一次缴纳房租天 我是出租方,将房子租给承租方,合同写明一年,半年一次缴纳房租天,现在他住了一个月说不租了,要求退还多缴纳的房租及押金。合同书上并未说明时间不到提前终止合同赔付。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的20%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合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十五天以上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7-01-10 13:1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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