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公司欠薪,之前签订过2013到20151月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未续签
公司欠薪,之前签订过2013到20151月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未续签 公司欠薪,之前签订过2013到20151月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是保持劳动关系,2016年全年并未签订劳动合同。
社保由代办公司办理,社保缴费明细单位是代办公司不是在上班的公司,要如何做才能将社保缴费明细作为仲裁证据?
工资条只有电子档的而且没有本人签名也没有公司盖章。公司从2016年4月开始都是次月支付上个月的一半工资,剩下一半工资在下下个月支付。也就是说公司每月并未及时和足额支付我的工资,但银行的流水,工资支付账户名只显示六个月内的,不过2016年其它流水显示账户名,其中包括从公司借支资金办理公事的流水。
我于2016年11月26日离职,离职申请标题没有公司名称,但有公司总经理的签名是否能作为证据?公司于12月支付了我10月份的一半工资之后,以要我协助恢复我的工作电脑资料为由(公司并没有信息管理方面的规定,也说不出我工作电脑里有哪些资料)拒绝支付十月剩下的工资以及十一月的工资。现在我申请仲裁能否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支付剩余工资并且因未签订合同支付2016年全部工资的双倍工资?还有以上情况的证据:单位为代办公司的社保缴费明细(2013年至2016年)工资支付账号仅仅显示半年内但其他项目显示公司名称的银行流水,没有公司盖章和本人签字的电子版工资条。这些证据是否充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7-01-10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