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这样的协议有效吗?我能要回转让费吗?
这样的协议有效吗?我能要回转让费吗? 你好律师,我于2012年3月8号和弟媳妇在商场转让了一个摊位,转让费五万五,现在商场有可能要调整让我们搬到对面楼的三楼,由于当时签转让协议时没见到她和商场的合同,而且她当时用的别人的名字签的合同,说是一年后负责把名字更改过来,可是我们是私下里转让的,现在又说要调整,名字也不是她的,我觉得有点上当的感觉,她手里还没有当初和商场的签订合同,我想解除合同要回转让费,又怕她不给,我需要怎么办?我们都是借的钱为此很苦恼,能帮忙解答一下吗? 那我和我弟媳妇是不是也应该写份合作协议,因为转让人当时收了四万元收条上写的是我名字,而后说剩下的等签订转让协议时一次付清,所以后来的一万五写的是收到某某厅转让余款一万五,两份签字上都写有她的名字和日期,这样的收条算证据吗?还有转让合同上写的是我弟媳妇签的名字,收条上写的收到我的钱,这样有什么对我们不利的没?,她会不承认吗?我一点都不懂,谢谢给予答复!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xp泪珠儿(甘肃-金昌)
提问时间:2012-05-28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