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民事
民事问题
民事问题 老太太有六个子女、由于双目失明生活已不能自理,其他五个子女不照顾,现在老太太想
要和老儿子一起生活,其中有四个儿女同意老人和老儿子一起生活,只有一个不同意,他想让老人去养老院,老太太呢
不去。老太太现在还有1.3亩地是在已故的丈夫名下,老人想把这些地留给老儿子,但是公证处不能公正,土地也不能过户,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545992……(内蒙古-赤峰)
提问时间:2012-05-28 11:13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孙新律师
2012-05-28 15:12
农村的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不属于个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承包人是农户,即整个家庭,而非个别人。如果农户不存在,集体将收回土地。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民事问题
4个回复
民事判决书有效期问题
2个回复
民事问题
2个回复
民事问题
5个回复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财产问题
2个回复
民事问题
1个回复
民事法律强制执行问题
1个回复
经济民事问题
1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