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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问题

民事问题  案情:**公司与**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由环宇公司委托金盛公司采购500台冰箱,并预先支付购买冰箱的费用50万元。金盛公司经考察发现甲市W区的白雪公司有一批质优价廉的名牌冰箱,遂以自己的名义与白雪公司签订了一份冰箱购买合同,双方约定:金盛公司从白雪公司购进500台冰箱,总价款130万元,金盛公司先行支付30万元定金;白雪公司采取送货方式,将全部冰箱运至乙市S区,货到验收后一周内金盛公司付清全部款项。白雪公司在发货时,工作人员误发成505台。在运输途中,由于被一车追尾,20台冰箱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金盛公司在S区合同约定地点接收了505台冰箱,当即对发生损坏的20台冰箱提出了质量异议,并将全部冰箱交付环宇公司。由于冰箱滞销,环宇公司一直拒付货款,致金盛公司一直无法向白雪公司支付货款。交货2个星期后,金盛公司向白雪公司披露了是受环宇公司委托代为购买冰箱的情况。   问题:   1.白雪公司事先并不知晓金盛公司系受环宇公司委托购买冰箱,知悉这一情况后,白雪公司能否要求环宇公司支付货款?为什么?   2.环宇公司多收的5台冰箱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3.如追尾的肇事车辆逃逸,20台受损冰箱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ikki2……(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2-05-23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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