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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过后,房产证没有过户,当初签订了私人交易凭证,如不进行过户,负法律责任么?

八年过后,房产证没有过户,当初签订了私人交易凭证,如不进行过户,负法律责任么?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七八年前我们卖一套房子出去,两家私下写了一张交易凭证,一式两份。当时房产证的名字没有过户,现在已经过去几年时间,我们也到了其他城市,那边的房主说政府要拆迁,会补差价,但是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我们的,所以他想让我们回去过户,我们现在没时间回老家。能不能委托给第三方进行过户办理?如果不协助他过户会负什么法律责任?(当时买房的时候已经提醒他要去过户,但他不愿意缴纳过户费所以没有进行过户)那张私人交易凭证具有法律效应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e5855()
提问时间:2012-05-28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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