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请问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问题
请问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问题 我于2015年7月将一套毛坯房出租,我是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口头告知我将简单装修给自己公司的工人居住。
合同签订了5年(到目前为止履行了1年半),到期后装修送给甲方,但考虑到乙方的装修成本,双方约定,3年后如果甲方提前收回房屋需赔偿乙方人民币两万元,4年后需赔偿一万元。
现在的问题是,我发现乙方在房屋装修好以后私自转租给其他人赚取租金差价,也就是俗称的二房东,但是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甲方是否同意乙方转租该房屋。我这里有乙方告知我房屋会自住不会转租的口头录音,也有我清楚地表达我不同意转租的口头录音。
我的问题是:
1. 我能否以乙方未经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如果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的胜算大吗?时间成本如何?是否还需要按合同的要求赔偿乙方装修的费用,如果是,该赔多少?
2. 我在上个月曾经致电乙方,表达过我发现并且不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行为,并且以此为由要求提前收回房屋,但没有实质性的进展,而且在这之后,乙方本应按季付给我的房租也再没收到。到目前为止,已经拖延了两个月。在合同中有约定,如果乙方拖延7天以上没有支付房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没有具体的细则。那么我是否也可以以乙方不按期支付房租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如果是,和上面相同的问题,到人民法院起诉的胜算大吗?时间成本如何?是否还需要按合同的要求赔偿乙方装修的费用,如果是,该赔多少?
请律师查看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magbe……(上海)
提问时间:2017-01-04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