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迟到三次五分钟以内,算旷工一天
迟到三次五分钟以内,算旷工一天 工作一年多,一直都是默认五分钟以内迟到不算迟到,最近一个月,人事部告知我,我迟到11次(每次都是五分内),三次算旷工一次,现在算我3.5天旷工,合同没有这个规定,员工手册也是在我得知处罚后才给我,之前没有任何形式或者口头说过这个处罚,现在强制性的要扣我工资。当天上午人事部说11次算旷工一天算处罚,我签字了,可是下午人事经理不同意,非要算3.5天,我想问这样合理吗?PS:因为我最近工伤判定下来了,脑出血会有十级伤残赔偿,从判定后公司一直想办法扣我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本地磁盘(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7-01-04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