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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什么情况下属于好意同乘?

什么情况下属于好意同乘? 我应一有业务关系的客户A外出谈事,发生交通事故,由客户A的老公B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B承担事故全责。(其中是有一些蹊跷,因为后来得知对方车辆驾驶员无驾驶证,且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因为A和B从中耍花样,可能收受对方车主好处费,把责任全揽,然后又想办法买通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少花钱,不做手术),目前我一审上诉要求B赔偿我的损失10万元,法院支持,后B不服,上诉二审,说是是好意同乘,只愿意承担70%,望专家给我分析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sy02(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5-26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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