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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是否属于什么行为?处理结果如何?vip

我的情况是否属于什么行为?处理结果如何? 本人2012年3月13日离职,前公司任职区域经理负责销售工作,但公司自2006年入职到我离职一直未签劳动合同,但买了社保,我司主要负责酒类销售,在家乐福、沃尔玛派驻促销员,给其工资和提成,2011年8-9月期间,我下属有3个业务主管在给公司报备的时候,空挂了7-8个促销员,公司在发工资的时候也给这7-8个空挂的促销人员打了工资,这些空挂人员的银行卡是业务主管去办理的,工资表格也是他们做的,当时的情况我不知道,直到公司已经发完工资的时候,他们才告诉我这些情况,说为了支付其他门店的相关费用事宜(对公司销售业绩有益),只好空挂了一些人,等公司发下工资后,在把这些钱用到这些上面,当时我一听也对公司的销售有益,就说可以,他们说取钱不方便,所以我说那我来统一帮你们取吧,然后我就把这些卡上的钱都取出来了,在2011年11月14日的时候,他们要用这个钱,我又通过银行转账转给了他们,数额大概在2-2.5万,(跟卡上总计金额一样),我没有留有一分钱,我能提供银行流水作为证据,也能提供人证证明这些事情,现在公司联合我的某一个参与业务人员告我贪污,不知道我的这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net200……(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4-27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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