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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协议合法吗?可以退股吗?

这种协议合法吗?可以退股吗? ********制造有限公司
股权证明书
********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28日,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由A出资1482万元,占公司总股本98.8%:由B出资1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7%,由C出资8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5%。公司原注册资本1500万元全部用于了公司(郑**五组六组)厂房建设、土地平整等,为激活公司经营机制,经公司原股东协商一致,公司原出资人只享有对公司(郑**五组六组)土地、车间及车间租金所有权。公司原股东会决定由新股东A、D、F三人共同出资300万元进行****制造有限公司的运营,其中:A出资258万元,占公司运营总股本的86%;D出资21万元,占公司运营总股本的7%;F出资21万,占公司运营总股本的7%。以上股份自2011年11月24日起生效。以上3名新股东享有:1、享有以****制造有限公司名义取得的相关资质和证件(按持股比例);2、享有以****制造有限公司名义新征土地的所有权(按持股比例);3、享有以****制造有限公司名义各级政府对本公司的优惠政策、各种扶持款项(按持股比例);4、新股东(***、***、***)对生产经营的利润或亏损均按持股比例承担;5、新股东不享有对公司(郑***五组六组)土地、车间及车间租金所有权。
特此证明!
原股东签名:                    新股东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制造有限公司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10wu1……(湖北-十堰)
提问时间:2012-05-25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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