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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经人介绍来进贤县一个私人老板扎架子在12月10号跟老板

本人在经人介绍来进贤县一个私人老板扎架子在12月10号跟老板 本人在经人介绍来进贤县一个私人老板扎架子在12月10号跟老板出来扎外架中途需要到扎外架的房主家进行固定外架,过程中因为房主楼中楼没有任何安全措施跟安全提示从房主楼中楼的两楼掉到一楼左脚根骨粉碎性骨折跟腰椎骨折,已经花了3万多治疗,房主跟我做事老板只给了2万,还有中途需要拍片子跟吃药,一年后需要拿出内固定的钢钉需要2万,房子跟老板只答应给58000做为赔偿就是只给医药费,我们还答应了,但他们在给钱方面出现了,谁给多谁给少的过程出现了矛盾,天天说他们没协商好,一直这样推了半个多月还是没协商好,我该怎么办,如果走法律程序我的赔偿我能得到多少赔偿,我有没有责任。谢谢律师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抚州)
提问时间:2016-12-30 18:1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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