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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在法院调解离婚,当时调解书写房财拍买,拍买款各半,后在执行过程中

男女双方在法院调解离婚,当时调解书写房财拍买,拍买款各半,后在执行过程中 男女双方在法院调解离婚,当时调解书写房财拍买,拍买款各半,后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中进行了和解,并双方签字画押,同时各自兑现了承诺,现在遇到的问题是,双方到房管局去办房产证去名,房管局不给办,说要法院在和解书上盖章或出具文书,找法院法官说和解书记录在案,不需要盖章或出文书书,请问这样的问题如何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6-12-29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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