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您好,本人于2008年9月和武汉一家外资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公司对我们也有很多欺骗的行为,本人代表公司部分员工提出以下问题,希望能帮助我解答,谢谢!
1. 公司对于兼职员工实施试用工资,前100小时为5元每小
时,100小时以上为6元每小时,国家不是已于2008年8月1日起兼职最低工资上调为7元每小时吗?
2. 兼职只能加班不能减班,每星期不能达到8个班(其中必须有2个晚班),只发每小时5元试用工资.
3. 签合同时口头告知我们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一样,享有13个月的工资,如今又告知我们可能拿不到.
4. 合同一式两份,9月10日签定合同,至今未返还一份给我们,公司称不知什么时候可以返还.
5. 公司规定每月工作165小时,按公司安排,每月会多出几个小时---十几个小时,公司不允许补休,称正常排班多出小时只能强制拿补贴.
6. 国家规定工作日加班,加班费应为正常工资的1.5倍,按我们底薪700÷165(小时),应为每小时4.2元,按规定加班费应拿6.3元每小时,但公司只给4元,比正常工资还低2角钱.还说公司并无加班费的说法,只能补休和拿"补贴".这样是否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w8595……(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08-11-18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