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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关于点精神病人的问题
关于点精神病人的问题 我姑姑和姑父结婚已有17年,生有1子,现在13岁,可我姑姑患有精神病,在家经常受姑父歧视和毒打导致病情加重、复发。现在在我家已经有5年了,姑父一概不负担。
我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抚养,法律判决后。我又可以起诉提出离婚吗?要求对方再次赔偿生活费或是什么的,,这么可以吗?? 谢谢你们了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hsqbea……(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08-11-18 22:19
朱学田律师
VIP
2008年11月19日 14时29分
可以离婚,也可以要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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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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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陈新明律师
2008-11-27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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