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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关于门面押金条的问题

关于门面押金条的问题 我租门面的时候收了押金,打了押金收据,现在租我门面的人退回门面,我把押金退给他的时候他没带押金条,就在他的那份合同背面写了收到我的押金***元,原押金条作废,并签了名字,请问这样可以吗?以后会不会出现纠纷?万一有纠纷了我的材料能够证明我已退回押金给他了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兰一(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2-05-23 20: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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