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私自修改房屋结构
1、如果你在承重墙(承重墙、承重墙,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上私自开设新门,那么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住建部门可以责令你整改,并对你处以5万元——10万元的罚款。
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如果你在非承重墙上私自开设新门,属于违法规划的行为。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规定,可以要求你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处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镇、乡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当事人应当自接到停止建设通知书之日起立即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开发商不是执法部门,即使发现你的违法行为,他们没有权力阻止你,开发商最多也只有向有关部门举报的义务。但是,开发商不举报,并不能成为开发商承担责任的依据(例如:有人正在杀人犯罪,根据法律规定,知道的人有举报的义务,但是如果此人不举报,那么法律也不会对其作出处罚,最多的道德上的谴责)。
4、根据上面1与2的回答,如果是承重墙,那么住建部门可以直接对你作出处罚,无需提前告知你,要求你整改。但是,如果你非承重墙,那么,规划部门一般要先让你整改,不按期整改后才作出处罚。最后,建议你把门封上,避免被相关部门查处。
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果满意希望被选为最佳答案。
您好,如你所述,开发商应承担责任。
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一、楼下业主私自开门和改建增加了三个厕所,有意作为家庭宾馆营业,经过其他业主反对,其已经停止继续装修和不再作为家庭宾馆了,但是楼下业下不愿意将已开的房门恢复原样,并且拒绝填堵厕所,此房尚未经由建设局验收,开放商此前也未阻止该业主的行为。
二、首先,依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使用包括改造。其次,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是合法的。如果房屋不能经过验收,无论开发商是否有阻止行为,你都不能继续。 开发商负有监督管理义务,没有尽义务的,要承担过错责任,至于赔偿问题,目前没有规定,也没有标准。 如果未经审批改造,相关部门会强制拆除,但其他业主无权在您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要求你拆除或赔偿。
三、本律师建议你等建设局将房屋验收之后,再去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在合法建设的前提下开设宾馆等其他项目。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满意就采纳,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业主擅自改变房屋设计功能,其他业主或者物业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拆除非法建筑,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可以向住建局投诉或者起诉,要求楼下恢复原状。
违法破坏结构,需要恢复原状。
开发商动手帮助需要承担跟过错相当的责任。
可以向物业举报并要求物业干涉,也可以到房管部门投诉;如果改造加害了承重墙、梁,计算一种危险的侵权行为,可以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原样、加固整修等。
这种情况开发商及物业肯定违法的,你可以投诉。
1、左邻右舍(包括楼上)没有权力要求“还原”,他们只能投诉举报;2、如果由于你的改造给左邻右舍造成损失的应该赔偿(文明改造应该没有什么影响和损失的);3、开发商房屋已经出售,没有权力对你自己的房屋改造主张任何权力;4、如果你的改造或者拆除屋内承重墙,谁也没有权力处罚你。5、如果你自己改造开的门也不是承重墙,也不影响左邻右舍通行和楼房的整体格局,也不违法;6、如果你的改造不合法影响左邻右舍和楼房的整体格局,你应该付出拆除恢复原状的代价;7、开发商如果同意并帮助你改造承重墙,应该和你承担连带责任的,没有权力向你主张赔偿反咬一口的。 我的补充: 2016-12-27 10:16
改错4、应该是“如果你的改造或者拆除屋内没有改动拆除承重墙,谁也没有权力处罚你。
要求对方恢复原状,可以起诉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业主擅自改变房屋设计功能,其他业主或者物业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拆除非法建筑,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同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城建部门有权对楼下业主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物业公司有权制止违章建筑,没有阻止的可以由房地产部门进行处罚。但开发商没有法定阻止违法改造的义务。即使物业承担责任,也只是由行政单位处罚,其责任主要由违法改造的业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