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合同问题
合同问题 我国某公司与往来多年的非洲客户签定一份合同,交货条件是当年12 月至次年 6 月份,每月等量装运,凭不可撤消信用证自提单日后60天付款。为了早出口,早收汇,我方于次年1月份将一季度应交数量一批装船,2月份将二季应交数量一批装清。我方银行凭单议付,对方发现后,以仓租、利息增加为由,要求赔偿损失,经反复协商。由我方垫付货款换取提单,并同意对方推迟4个月付款了结。请问对方的主张合法吗?为什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heyan……(广东)
提问时间:2012-05-23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