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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老娘生前6年前将房产通过买卖过户给我,没有书写价款收到条,现在老娘已经去世怎么办。

老娘生前6年前将房产通过买卖过户给我,没有书写价款收到条,现在老娘已经去世怎么办。 我与老娘始终共同生活在一起,并一直赡养照顾老娘到今年去世,2006年老娘把房产直接到房产交易中心买卖过户给我。买卖过户时合同的价款是13万元,合同标注的价款13万元给了母亲,但没有叫母亲写收到条。这13万元老娘又在这些年里给我花了。今年老娘去世后,家里其它的兄弟姊妹里有人要追查这13万元,要把它做遗产继承。请问律师这个案例怎么来解决?
附注:我家兄弟姊妹5人,男的三人、女的二人,我是母亲的小儿子。
父亲早在文革时就已经和母亲离婚,母亲的住房是在1998年自己购买的拥有独立产权。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绿树110(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2-05-22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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