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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礼金退还及经济补偿

有关礼金退还及经济补偿 本来是次年的一月份结婚的,结果意外怀孕提前结婚日子---10.2号,《5月份领的证》但8月底发生5个月的宝宝早产,女方突然又要拖延婚期又给到次年1月份,后来导致男方母亲意外死亡,刚好喜事改成啦伤事,导致男方损失重大,在男方悲痛万分的时候女方突然又提出离婚,请问可以退还17万多的礼仪及损失吗?还有女方需要侧承担债务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hm6856()
提问时间:2012-05-21 03: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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