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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有1.1亩田.因我村[1996年]扩建小学操场需要,当时由村干部决定租用.[按每亩1000斤稻谷补尝]但沒写租令合同由村干部说了算数.头四年己如数补尝了.但后来就没有当回事了.到现在我去问村干部讨要他们着说只能按每亩补尝600斤稻谷补尝了[并说将我块田征了但又没给征地补尝费就建校房]请问这样合法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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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452803……(湖南)
提问时间:2012-05-19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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