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加班的相关问题
关于加班的相关问题 您好 我是国有某大型建筑企业的正式员工 职务是在一线工地工作的 我们现在这个工地 每周双休日都不休息 有时晚上还有值班 而且关于双休加班也没有任何凭证 全凭项目经理一句话 这也算了 但是 我们的加班费 并不是按劳动法规定200%发放的 而且 据说 劳动法规定 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因此 我们公司的加班时间最多每月按36小时计算 也就是 多余的加班时间都算义务劳动 我想问 这么做合法吗 我该怎么应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N1354()
提问时间:2012-05-19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