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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女朋友分手了,当时用微信和支付宝转账给你她28000元,作为她买车使用

和女朋友分手了,当时用微信和支付宝转账给你她28000元,作为她买车使用 和女朋友分手了,当时用微信和支付宝转账给你她28000元,作为她买车使用,一开始是承认会还给我的,后来不承认了,还让我写下了分手协议,说是做为精神损失费赔偿,协议是逼迫写下的,当时的谈话都有录音,请问我可以要求她还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6-12-19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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