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已交租金,未签合同,现出租方要收回土地,请问租赁合同成立吗?
首先,你需要证明该付款是租金而不是其他费用
其次,租约合同不是必须签订纸面合约,可以口头约定。
你好,如果收条写明是租金的话,是成立的;
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要对方赔偿损失
租赁关系成立,你们有权要求继续履行。
租金收条可以作为续约的证明。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租赁合同成立。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你们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
合同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到期后未续订新合同的,为不定期租赁,出租方可随时通知解除,但应当给对方合理的时间,你说的对方同意继续出租,有否其他证据证明,但你交纳了一年的租金,对方未表示异议,这一年的租赁应当是一个合理的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