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月14旷工一天,第二天公司就辞退我了,让而那天是我们发放上月工资的时间,但是公司却以我未满试用期无故旷工一天扣除我上月工资1000元连带本月将近500元,请问我有权拿回上月扣除的工资吗
公司新发发邮件规定如果旷工一天,需要扣除当天工资的3倍来,补偿公司损失,是否合法呢??
在公司累计旷工3天,今天去上班,领导讲我这么旷工算我自己是自离,叫我离开车间了,我想拿工资,我能拿到工资么????
怀孕期间身体不适公司要求一天上十二个小时,后来我向公司请了大半个月的病假保胎但最终都是不幸流产,事后公司给了我一个月的补休。当月公司扣全勤奖扣病假工资。年终还扣掉了原本有的双粮。幸苦一年的盼望的那点回家过年的双粮一分都没有了。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谢谢!
我们公司每月基本工资1000元,合同上也是这样写的,有一个员工第一个月旷工19天,第二个月旷工15天,这两个月应该发给他多少工资是合法的?公司是否有权利不支付除工资以外的其他任何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