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军官的配偶,现在怀孕3个多月了,证去年6月份在他和他领导的催促下领的,因为他父母我们一直吵架,我提出离婚,他也同意离婚,并且把小孩打掉,我应该怎样保障自己的权利,我们并没有房,也只有一万多积蓄,在和他交往期间,我并没有工作
我丈夫是现役军人,我们有一7岁女孩,因其长期迷恋网恋,婚外情,婚外性,造成夫妻感情破裂,我提出离婚,其要求我等到其转业,用我户口留在长春市后离婚,我们目前处于分居状态,而且他在外有人,孩子跟我住在我父母家里,其拒绝拿生活费,也不管孩子,我要怎样离婚?是否能单把孩子户口立出去,孩子判给他,由我来抚养?
我们登记结婚一年多,对方是军人,在结婚四个月时他与单位某女战士关系暧昧,经常电话短信联系,(有通话记录),我试图劝阻无效反而引起对方的反感,要求与我离婚并逼迫已经怀孕两个月的我做人流,最终孩子先兆流产了,有医院证明。但他要求返还当时订婚的彩礼钱10万元,但此彩礼已经用作婚宴和日常生活开支了,请问彩礼是
您好,我老公是空军军官,我们一直聚少离多,感情已经破裂,而且吵架十分严重,他之前已经同意离婚,但是一直拖着不开离婚证明,也不办手续,现在基本不回来,也不接我电话,不回短信,跟他吵完他总是说回去就开证明,但是一直拖着半年都没办,当时他同意离婚时我让他写了一份书面的保证书(里面意思就是说保证跟我离婚之类
军婚中军人方刻意造成分居的,非军人方能起诉离婚吗? 我爱人是军人,但他也没有什么不良的行为,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也没有骂过和打过我,外面也没有其它女人。只是感情一直不太好,没有共同语言,总为一些小事闹别扭,时间长了,他现在刻意躲我,不回家,他工作的地方离家很近且可以每天回家的。我现在结了婚和没结一样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是一个现役军人。我是2003年8月11日,经媒人介绍认识现在妻子,2005年父母给我在农村盖婚房150㎡,2007年3月23日在宿州市埇桥区办理结婚手续,4月3日办理酒席。婚后我又盖了40㎡的偏房。同年12月26日儿子出生。2008年4月,由于开发,拆迁了两套房子(112㎡,75㎡)当时我在部队原协议书上写我母亲的名
本人是合肥瑶海区人,26岁,由于拆迁,我和老公相识一年左右就结婚了,2009年3月结婚的,他是现役军人,28岁,长丰人,家境不好,由于分割两地,基本上没怎么相处,也没吵过架,婚前感情一般,结婚因他家困难,没有花多少钱, 婚后,本念着两人好好工作,把家撑起,他家中欠债几万基本都是我帮还了,谁知道他非但不顾家还
我老公是军人,已经协议离婚,但是部队只是开具了结婚证明,请问他有士官证和身份证,本人也同意,是否一定需要部队再开具离婚涵? 现在我们是在地方民政局办理离婚,为什么手续那么麻烦?军婚就一定只能维护军人么?
我老公是军人,离婚协议已写好,他本人同意离婚带有部队开具的结婚证明,士官证,身份证。但是民政局还需开具离婚涵,请问一定要这份证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