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为毕业的大学生,今年7月份才正式毕业领导毕业证,2012年1月,在一所培训学校入职,招聘的时候人力资源的人员承诺未毕业学生要签订不一样的合同,可以签一年,平时有时也可以回学校,但入职之后,就签订了两年的合同,也不知道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但是签合同时只签了一份,由单位保存着,我自己手里没有,并且
服务社最近找个中介公司管理 要求签订合同 可是两年之前的工作都没和我签合同 新公司说先一个月试用期 试用期完我就不干了 因为制度改的扣钱现象严重 ,(感觉好像服务社把自己卖给新公司)用工期间国家法定节假日也不是三倍工资 我可以申请仲裁吗 别人说服务社属于部队跟地方不一样 如果申请仲裁我有多少把握呢 我有工服
甲方(也就是我)和乙方签订了租赁合同。乙方把租来的店铺的一部分再出租给甲方。且事后,乙方店铺到期,就转让给了自己的朋友,且甲方毫不知情且甲方与乙方的合同还没到期。甲方不愿意和陌生人合作,且提出要求乙方退回剩余租金时,乙方不肯,且说是和他朋友合作一起的,且认为并不影响甲方经营。所以不愿退还。(注:乙方
我跟4S店签订了购车协议,但由于当时疏忽没写提车具体日子,只写了车到款到提车,现在我觉得4S店有意推迟交车时间,请问我如果要解除合同,有什么办法,我是否要给违约金呢?
双方就房屋买卖签订一个购房合同,约定违约金为房价的10%,买家预付定金1万元。现卖家单方提出想解除合同,买房要求赔偿,请问应该如何支付?是按违约金赔偿,还是支付双倍定金赔偿?如果按违约金赔偿,定金是否要先退还? 追加提问:卖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房屋还未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即房产证为两人共有,合同上只有一人
请教。我公司是一家担保公司,在保证书中,我们约定“若我担保公司未及时履行担保义务,我司自愿以应支付金额的0.5%每日计算。向贵司支付赔偿金。” 我们有半年时间没支付保证金,我可否以保证书中约定的是“赔偿金”(不是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这笔费用呢?因为赔偿金是要求对方有实际损失的对吧,而对方没有实际损失,
2011年5月10日到公司,现在还未离开,2012年3月18日公司要求我签了从我到公司到2012年5月10这段时间的合同(没有给我一份合同)。另外还要求我签了个不买五险自己负责的协议。我想问下我还能要回我的五险吗? 我手里没有合同也没关系吗?这个合同有效么?
我们卖的房屋是一个叫黄增华的人所开发的,据我们所知,他和别人合伙开发后就委托他的一兄弟帮他销售,合同也是跟他兄弟签的,现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却找不到人了。因为黄增华是湖南岳阳君山区许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任{售房时是广兴州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所以要我们跟他兄弟签合同,声称有事他会解决,现在房子漏水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