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一审法院竟然未开庭,就作出重新判决,请问这样合法吗
法院开庭时当事人不在场,法院作出判决,问当事人可否重新起诉?
十几年前用房子抵押向银行贷款50万,由于生意不景气,如今尝还不了银行的利息,银行利滚利,实在无能力还钱,现在银行起诉要买房租,但我的房子现在价值远远大于欠下银行的贷款和利息,但这次在开庭时,我误了开庭时间,不在场,法院同时也作出了判决!求助一下律师们,我现在的情况能否重新起诉,要求争取一部分房子。其它
再审发回重审案,原审法院开庭审判后,撤销再审程序不作判决,合法吗?
我的一个朋友不服已生效的刑事判决提起申诉,法院决定再审并作出了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又提起上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是“发回重审”。原审法院据此另行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后,没有作出新的判决,而是以“撤销再审程序”的《决定书》结案。请各位发表高见:1、开庭审判后撤销审判程序而不作判决合法吗?2、不作判决是否表明
审法院重审,发回县里人民法院重审。重审是由法院提起重新开庭吗
不服在县里一审判决,我方上诉到市里法院,结果被告方没有出庭,法院判决以下: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违反法律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四)项规定,裁定如下:撤销县里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发回县里人民法院重审。受理费908元退回原告。我的问题是问下县里重审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中院,中院发回重审,二审没开庭就直接裁定维持原判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中院,中院发回重审,二审没开庭就直接裁定维持原判,现在已经过去三年,请问我还可以继续上诉吗?如果可以,那这次应该上诉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