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了一个麻烦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还得从20多年前说起,在我爸爸和我伯伯都还没成家之前,我爷爷将家中的三间房屋进行房产分配,规定两个儿子,其中哪个顶替了他的工作岗位之后,就只能拿其中一间房屋,而留在家中的那个儿子得两间房屋,最后是我爸爸留在家中,我伯伯顶替了爷爷的工作,爷爷在97年去世。(补充:关于签订这份协议的时候,都请到了当时包括公亲和邻居在内共10人作为证人画押,一式2份,我爸爸伯伯各一份保留,至今这份协议仍在我家,伯伯那边的协议他找不到了),一直到95年的时候我家盖楼房,得土地审批,当时怕报的平方多,楼房的方就批不下来,就把其中的一间房屋写在了伯伯名头下,后来事实证明我家的方报批楼房的方是够的。过两年之后,村里突然送来两本《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所有证》(当时写在他名下的时候,农村并没有房屋所有证,如果有就不会写他名下了,后来办理的证的时候村委会没有通知),那证上已经把我爸原来过寄在我伯伯名下的那间房标注在我伯伯房屋证上,现在我伯伯的那本证仍在我爸手里。2008年我伯伯去世,我伯母突然站出来说那间过寄在他们家的那间房是他们的,因为证上有图纸标明,我们无语了,世界上竟有这样的人?请问,凭着20多年前的那份协议和当时的证人,其中证人大多已经不在世,还有3位证人,主观上那间房屋我们并不是想赠送给伯伯家的,那房屋产权还是我们的吗?或者有没有其他途径将那间房屋变更到我家的产权证上?盼望给予详细答复,不甚感激!
我的情况比较复杂,想咨询一下.我从小父母离异.父母都各自成家. 先说说父亲这块的情况吧!父亲在7年前成家,据他亲口对我说跟这个继母没打结婚证,但我对此保持怀疑态度.目前父亲的房子是20多年前跟我亲身母亲就在的房子,按现在来说属于婚前财产吧.我想咨询的第一个问题就有了,如果我父亲去世了这个房子有没有继母的继承权,或
关于房产的遗产公证问题,很不公平,请各位律师达人们帮帮忙,我还有办法吗?谢谢了!
我父母今年相继因病去世,留下一套80平米的住宅,但是他们在1999年的时候就已经将此房赠予了我弟弟的儿子,也就是他们的孙子,并在当时到公证处公证过。这件事情我完全不知情,是在他们去世后我弟弟才说出来的,所以在这件事情上我觉得对我很不公平!我去过公证处查明了却有此事,但是我又听说公证超过9年的就会失效,不知
我父亲去世,没有遗嘱,第一继承人只有我和我妈在世,我家的房产证有我父亲和母亲的名字,问这个房子出售前要办理什么手续?必须进行遗产公证吗?不能只公证我和母亲的继承权吗?而在房子出售时,我和母亲都在场可以出售吗?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爷爷2007年底去世,当时留下的遗嘱上说,存款和8间房产归我奶奶,在我奶奶去世的时候我父亲和2个叔叔一个姑姑每人2间。现在其中有4间房子被我三叔占着,他们住着这边的房子把在市区的房子租出去收租金,我们在不想闹矛盾的的情况下默认了这种情况,现在问题又出来了:我奶奶家住的屋子的对面有几件平房
我爸已过世,加我一共三个女儿,由于在世时另两个女儿与父关系恶劣,所以留下遗嘱:将房子全部有我继承,且遗嘱已公证。但现在房产证上还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想改成自己的是否可以。 1:此情况改名是否会产生费用? 2:是否要通过我那两姐妹还是只要我一个人去就可以? 3:去哪里改名?如何手续?要带何物?
我父亲2004年逝世,留下房产一处,现仍属于我的父亲,母亲健在,家中子女有3男2女,长子已故,我是次子,因小弟弟无处居住,我们兄弟姐妹也无争抢遗产之心,所以那处房产一直让小弟弟住着,且让他把户口牵了进去,但是房产证在我这里,最近因他家庭问题一直求我把房子卖了,我同意了并签字,承诺卖房后房款分一半给我母亲其
我父亲因病去世,有一房产。现母亲欲出售,但在过户时涉及爷爷奶奶继承权的问题。是否需要爷爷奶奶办理公证手续放弃继承权?爷爷奶奶年岁已高,不能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手续,可采取其他方法吗? 另外当时父亲生病去世时,爷爷奶奶已是75岁以上的高龄,我父亲的两位兄长怕两位老人受不了打击,所以一直向他们隐瞒。现在过去
我奶奶有一处房产,其下有四个儿女,我大伯、大姑、我爸和小叔,大伯和我爸一直给奶奶赡养费,大姑出嫁就没给过钱,小叔一家和奶奶一起居住,已有二十余年,当年盖此房时我爸出了部分钱,在他们居住过程中小叔将此房翻新过,其实就是把顶子拆了重盖了,请问如果奶奶过世,根据继承法,这房有没有我爸的一份?如果有这四个人
老人生前已经划分了遗产,房子的产权把自己的名字取下换成了3个子女,然后3个子女的大姐硬住里面不肯走也不肯卖了房子分财产。有办法吗让她走么
我父亲上个月去世了,名下有一房产,但该房产去年时拆迁,新房还没有分配下来,我家共姐妹三人,母亲健在,当时房产证上只写有我父亲一个人的名字,由于我和我二姐都在外地,户口已迁出,故想放弃该房继承权,而由我大姐继承,此想法也已得到我母亲同意,故想咨询手续如何办理,收费多少?需提供哪些材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