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重庆南川,属于拆迁范畴,当时拆迁办与我签拆迁补偿合同时,说我家第二层刚做不是很久,属于违章建筑,不能算还房面积,我当时感觉他们说得有理有据就签了合同。谁知道事后了解到,那些不签合同的钉子户反倒连违章建筑都算了还房面积,请问我现在可以反悔吗?
我家的房子是2003年,城市修路时占得,我家是六间砖房,当时才换了三万块钱,买新房得十六万,差距太大了,我家里当时除了老人就是小孩,都不懂,协议就签了,现在还得租房住,这不是让人流浪街头吗?我想去上访,但不知胜算有几成?距离现在快十年了,那张拆迁协议还有效吗?人家还会给处理吗?谁能给我指条明路?谢谢了!
土地使用期限手写合同约定为直到拆迁止,但并未约定不能涨价,我方觉得价格不合理,是否可以涨价?
我家是农业户口,有村上分的土地。2004年将土地租给别人建厂房,就在白纸上约定:费用XX元/年,租期至拆迁止,拆迁所得归我方所有,其间并未约定租金不能涨价,双方签了字。因现在普遍的生活水平提高,我们家所在区域的租金全都提高了,而我家还是2004年约定的租金,明显不合理。要求对方增加租金遭到拒绝,原因是对方认为
我与开发商签订房屋拆迁置换合同,我的老房1平米置换开发商1平米新房,该合同只是写道:甲方(我方)搬出以后自己解决临时租住房,没有写明租住房的租住金由谁来出。后来我找开发商要租住房的租金,开发商说合同已经签订,你的房子也可以依法拆迁了,至于你在外面租住房的租住金既然当时合同没定,那我们就不管了,我多次索
家中现在共有6人,其中有5人在一个户口簿上,{5人分别是户主{我爸},两个女儿还有两个孙子},还有一人单独一户,{这一人是后娘,她和我爸是合法夫妻},现在面临拆迁,后娘要夺权,我们不同意,在这次拆迁合同协议上签了我爸的名字,这也算是夫妻共有财产吗?如果在我爸名字后再加入女儿名字可以吗?如果不可以加女儿的名字
农贸市场门面拆迁市场服务中心可以作为拆迁合同甲方么,需要出具什么证明,拆迁需要提供些什么,补偿标准如
我家有个农贸市场的门面,市场分为两层,一层为各个体户门面,二楼属于市场服务中心,现在政府统一规划进行改造,规划 负二为停车场,负一为生活超市,一至五层为框架结构商城,六层以上住宅。请问市场服务中心可以作为甲方与被拆迁户签订合 同么,这种情况的补偿标准一般怎样,非常感谢!
212年4月1日我家因道路拓宽拆迁,本来“修路”是好事,我们应该要极力支持的,但是因为拆迁办的补偿款与我们的意见不统一,所以也迟迟未达成协议。直至2012年4月23日我弟考研政审资料需要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于是村委得知此情况后,以“拆迁”为由,不给我们开具证明。于是在5月8日不得以的情况下签下了拆迁协议。且当时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