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是大专学历,凭她的本事绝对考不上本科,于是我就找谢某帮女儿办本科的学历证,需要6000块钱,正好被朋友看到,就给段某说了,于是段某和唐某就求我让我帮忙给他们的孩子也办一份,我就答应了,觉得大家都是朋友,没有必要不帮忙,可是证下来了,教育网查不到,只能查到本校的,我心里明白,是办到假证了。虽然不甘心,可是我不能怎么办,当初也是我求谢某给女儿弄的 虽然心有不甘 可还是算了。可是没有想到,段某跟唐某竟然把我告到公安局 说我诈骗他们,当初是他们求我的 证也给他们拿到了,他们说我诈骗 我真的很冤,这件事应该怎么处理? 按道理来说我也是受害者,难道要我一个人背黑锅吗 ?律师,我应该怎么处理?我这样算犯罪吗?希望您尽快回答 真的很着急
甲方把自己矿山租给乙方5年,租金100万,5年内无论矿山是非卖出,甲方保证乙方的开采,现乙方由于自己的原因不做了,便告甲诈骗,请问是不是?
有一人没有任何还款能力,而到处变造理由“借钱”,有的还在借条上写明还款期限,但就是约定还款时间还不了款,就这样借款多达二十多人,欠款达二十多万元。请问是否构成诈骗罪?
公司一名业务员,之前因为项目的原因从公司借一万元的借款,其借款最开始的用途是属于给客户的回扣,但是最后业务员没有把钱送出去而是自己拿钱消失了。公司规定是不可以受贿行贿,所以借款单子上写的是个人借款,还款期限是一个月,超过一个月按每个月200元利息计算,现在业务员电话打不通,直接消失了,请问起诉诈骗罪是
我和女友08年5月确定关系,两地两年,她在哈尔滨,我在枣庄,09年2月随我到枣庄,7月她独自去的济南,在这期间,她攻读研究生,一些费用都是我给她出,2010年她考取法学研究生后回哈尔滨,前后以学习的名义共向我要2万元左右,2010年我发现她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后跟这个男人取得了联系,才知道这两个人从08年就在一起,这时
2009年4月1日某某共向我借款70万元人民币,以及利息合计利息11万元,用于投资,并将合作社复印件给我,另外将自己的一套房产证给我,因了解,合作社是父子经营但法人是儿媳,儿子为合作社的总经理,且经营期间一直是父子在经营,我便相信他,一段时间后我因急需用钱向其索要几万元,他都曾多次以种种借口不还。我还发现某某
我弟弟为提取他的公积金,我把我的房子过户到他名下了,他答应提取完公积金再把房子过会来,但现在他拿着房证失踪了,因为是亲弟弟所以没有字据。但人证充足,我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他诈骗,然后到房地局把房子过会来。
柴油供货商买通地磅房(加重),将柴油供给公司,作为公司的验收人员,知道这事并收了供货商的好处费(一年2万左右),请问这算诈骗罪吗?如果公司举报供货商后,验收人员会被判多大的罪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