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借给别人10万元,利息为每月2分,并且按月支付利息。借款期限为一年。到期后,我们双方口头约定续借。对方也一直每月支付利息。请问那个诉讼时效是什么时候算呀。
有证据证明他每个月付息,他每个月向我指定的银行卡上打利息款。诉讼时效是不是他中止利息起,二年内?谢谢大家回答。
朋友向我借了5万块,说是做生意用,但实际上不是做生意用去的,也写了借条但是借条上没写用途,现在人怎么都找不到,电话关机,属于诈骗吗?
律师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当初借给了一朋友30万,钱是通过银行打过去的,碍于情面,当时也没打欠条。但是,时间过去5年了,虽然承认借款,但总是不还。现在,新的一年开始了,还是这样。现在想请教律师,对于这样的老赖,有什么办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请教律师,还款有没有一个时效问题,对付没有打借条的情况,怎么
05年在医院做手术,06年知道手术失败,但一直未对医院追究原因,自认倒霉。随着对疾病的了解,现在发现医院诊断重症没有足够依据,手术不符合诊疗规范。请问法律时效怎么算?我还能维权吗? 06年知道手术失败,以为没有希望一直在消极治疗。直到今年又重新确诊为轻型良性病,治疗效果很好,回想起手术前歪打正着曾用过这药,
被骗子以谈爱为由接近,以各种方式从手上借走了十七万,虽然打了借条,但人跑了,而且还骗了很多人的钱,都是打了借条的。现在报了案都半年了,公安那里却没有一点动静,那我们这些受害人还能用什么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呢?难道犯罪分子就可以这样逍遥法外了吗,那我们的人权又在哪里呢?
本人于2009年8月17日借给一朋友现金5万元整,当时就签了一张借条,借条上没有标注具体归还日期和借钱的利息。之后因双方身处异地,借款人没有及时的归还借款。2012年春节过后,双方碰面提及借款的事时,借款人承诺于2012年6月份归还借款(当时借款人的小女儿也在场)。 不幸的事是借款人在2012年4月8号死于矿难。死者
我男朋友向我借了一万多,钱是他拿我卡取的,因为是男女朋友关系所以不曾想过写借条的事,可现在找他讨钱,可再三推脱,再三找理由,最近一次他说“借你钱有何凭证”,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这个钱我能拿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