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一个星期前有位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天天打电话来让我保险,我一开始总是拒绝的,后来她登门来劝说我参与保险,后来我跟她签了一份保险合同,并且她也给我办了一张银行卡,我第一次的保费还没存,现在我不想保了,我会有什么后果?我要付违约金吗?如果要得付多少?
我与去年5月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今年1月底经检查患上了白血病。从住院开始,工资停发,但保险金公司还在缴纳。合同就在近几天要到期了。有几个问题向专家请教: 1.我在住院期间有没有享受工资和保险的权利?包括合同到期后。 2.我有没有要求续签合同的权利?如果公司拒绝怎么办?补偿的标准怎么计算
您好,我想问下我在公司上班7年,前几天一直没给我上保险,直到去年没办法了才给我上的保险并且给我补偿了前3年的保险,我想问下如果公司辞退我,我可不可要求他把以前还剩下的3年保险给我补齐。麻烦您回答下谢谢
招聘文件上写的是包含保险1500元,合同签订的工资也是1500元。然后用人单位领导的理解就是所有的保险都是员工个人承担。扣除保险发给员工只有800多元,请问这样是违反劳动法的么。招聘文件的工资1500(包含保险)从法律上应该如何理解,碰到这样的事情我们该去哪申诉?
1、上班期间2000年-2003年保险没有交,仲裁的认为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应该在知道没有交保险的60天内提出,最迟是1年。现在都过了7、8年了,不予支持补偿保险的请求。对吗?请说明依据,谢谢。 2、不定时工作制,去年3、4、5月份总共在单位18天,其中休息了4天(都是赶上的星期天),6月份有事请假1个礼拜不准,按旷工。这有
工厂位于广东佛山,但厂内出现一部分人是按佛山本地的基数来购买社保;另一部分人则按清远的基数来购买社保;而现况是买清远的保额远远要低于佛山本地的,而且在公司帮我购买社保也无事先说明,到后面被我发现才说明买的是清远的。 请问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公司应经济问题放假3个月,按当地最低生活标准1050元买保险,3个月后继续放假因为工资太低无法生活员
公司应经济问题放假3个月,按当地最低生活标准1050元买保险,3个月后继续放假因为工资太低无法生活员工该怎么办?
我4月10号离职,因此4月只上了10天班,我每月工资是1800,扣掉保险拿到手1600,现在这10天工资,单位不肯给我,理由是4月份交了保险了,我10天600块钱工资都被保险扣掉了,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我想上保险,但是想让公司,发我现金形式。 我和公司签了一个协议同意公司发现金形式做保险补偿。请问这样的协议成立不成立,我要是在去劳动局告公司,他们还能给我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