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去年入职到现在,刚好1年,入职前谈好要办社保,签订合同至今在老总以种种 理由导致社保仍未办理。 2.本月无故降了工资,合同签订工资为2200.3个月后涨了400,本月突然降到2000, 且未进行任何通知。 3.请问针对这些问题,我该如何维权,谢谢!
你好,我是一个小公司里的外贸业务员,我们来公司的时候有签劳动合同上面说试用期是一个月,可是他们说我们实际的试用期为3个月,然后我们因为工作不满意,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并同时问了他们到底是否要提前一个月辞职,可是他们说不要,说没有过试用期,当天辞职当天就可以走,可是昨天我回公司结工资的时候,
本人与2011年6月1日与该公司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其公司的注册地址为琼中县,但签订合同时该负责人一再申明工作所在地为海口市,且劳动合同中也确切写明。但是半年来,该公司在海口未有真正的办公地点,办公设备,所以一直以来本人都是通过网络方式为该公司整理材料和撰写方案。但从12月至今,本人多次催发工资都遭到该负责人
你好,我是按程序辞职到期的,于2011年12年月份辞职到期,已办离职手续了!因公司规定一般工资每月10号发,但辞职人员是年后25号才发工资,到目前我一直都没发工资!问过之前组长一直好几次了却没有结果,我查了工资卡还是没发!这给我带来很大困扰,我应该怎么办呢? 而且我在家里,没去东莞工作了
我在北京X马家堡店工作一年多了,当初合同上写着工资是每月8日之前发放,但是这一年多里,就只有很少几次工资能够正常发放,所以现在不想干了,就在这个月工资又是不能按时发放,我想问问他们算不算违反劳动合同法,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对我做出补偿,希望尽快联系,谢谢!
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啊:我父亲所在的镇政府下属部门(我父亲是在编的事业工人)跟镇政府签订的是自给自足:就是部门自己创收,自己内部发工资,这种情况(我父亲调到这个部门之前就存在这种方式),结果现在改革了,我父亲的这个部门没有创收条件导致现在没有工资发了。请问这种情况已经怎么处理啊?
我2011年7月底进公司,试用4个月,公司规定转正后补交社保,但是因为他们工作失误,一直都没有交上,现在我辞职了想一次性给我补交,但是只补交了今年3个月的,补交去年的公司要罚双倍的钱,公司想把之前社保的钱退给我。 因为我以前也没有交过社保,如果不补交把钱退给我,对我有什么损失? 让公司给我补交好呢 还是退我社
我正常提出辞职手续,公司说要扣我在职这十几天的工资,请问我要怎么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是3.14交辞职单,辞职报告上日期写3.15号,后来总监把我叫我去叫我十六号下午直接办理移交手续,我已按程序办理移交清单,我和经理也签字了,就差总监那里,我问了他,他说签了,我说我打了一式两分,你理应要给我一份,作为我移交完毕的依据,但是,总监说什么也不给我,后来说我上班时间看书,还有以我签三年合同,没有到期为由,说不给
公司因为经济纠纷已经破产,硬顶着经营,没有固定资产、没有现金,只有一点办公用的设施,本打算努力半年年底把拖欠的工资还上,但事情已经发展到强制执行的地步,我现在是真的每钱,这是该怎么办呢? 假如强制执行的话,会逮捕人吗?愁啊,,请多多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