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部分材料丢失,法院以不属受理范围不做处理判决, 我是否还可以上诉?
本人还有2年将可以退休。今年初同事怀孕办准生证发现我们的档案没有在单位的集体户中存档(我们二人是一起办理当时的存档),回单位寻找后撬开单位的一个闲置铁皮柜后找到了已被拆封的二人档案。单位的集体户存档中介不接受拆封的档案,领导通过关系找了另一家人才,同事的档案因为没有丢失材料被接收。而同事回来后告诉我
我单位原有职工2009年已离职,其在2012年与他人一起向原告借款200万元,约定利息30%,因原告要求其必须加盖公章才肯借款,其伙同他人伪造私刻了我单位公章,并写下借条,加盖了伪造的公章,其合伙人在后附加了担保并盖章,原告其后将借出款项打入了借款人私人账户,其后借款人陆续归还了原告部分借款及利息,现借款人无力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 二审法院判决那过来显示:交通事故,因职务行为,单位承担赔偿,员工不用承担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 二审法院判决那过来显示:交通事故,因职务行为,单位承担赔偿,员工不用承担。 但员工事先已向伤者付了部分钱,单位事先没付。 那员工付的这钱怎么拿回来? 另外个问题:如果单位迟迟不履新二审判决书,强制执行也无效果,还有什么办法让单位履行?谢谢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 二审法院判决那过来显示:交通事故,因职务行为,单位承担赔偿,员工不用承担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 二审法院判决那过来显示:交通事故,因职务行为,单位承担赔偿,员工不用承担。 但员工事先已向伤者付了部分钱,单位事先没付。 那员工付的这钱怎么拿回来? 另外个问题:如果单位迟迟不履新二审判决书,强制执行也无效果,还有什么办法让单位履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