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日,一老人骑电动车过马路,被一辆超速的皮卡车撞到,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审核,肇事者负主要责任,现在已经提交法院,提问:我们受害人应该怎样和肇事者调解民事方面的问题?
我是开出租车的,2008年7月我的车子撞到一位老人家,我把她送到医院,医院鉴定属于轻微伤势,医疗费用已经付出7000元,其中5000元是提前预付后期医疗费用的,之后老人家回家养伤,至2008年11月,她们家人任然以伤未好而不肯结案,12月我的车租期就到期了,请教专业人士点招!!!我该怎么办?怎样才能让他们结案啊?
事故原因是两人骑摩托车相撞,双方都是无证驾驶,并且现场被破坏,双方都没有证人在场,责任划分不清交通队不予受理。后来对方起诉,法院判我们赔偿对方医疗费等费用共计8万多元。 我们对次判决不满意,如果我们要上诉,法院能否判决双方各自负担各自医药费呢?
2008年9月我在上学时骑单车在十字路口红绿灯人行横道被外省(运输公司)大货车撞伤大约两个月交警寄来交通责任认定书'该路口由交通信号灯控制'此事故成因是事故一方违反交通信号灯造成,因此无法认定事故责任;
我父亲驾驶助力车与对方的小车相撞,导致我父亲受重伤,交警认定了事故责任,我父亲主责,对方次责。经协商对方愿意承担40%的责任,如果双方要就此签订协议应该怎样写?
我的轻型货车和摩托车发生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当时有两人受伤,出于人道主义,我积极的处理此事,花了好几万,事故责任是各半,请问应该赔偿额度是怎样划分的?
被告乘坐原告(载客)摩托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者死亡)。交通处理意见书没有被告的相关责任,可是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要与原告承担相应费用(各占50%)请问被告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10月26日,本人经历一起交通事故,由于多种原因已经报了保险,并在简易程序认定书上签字。 之后,本人对此事故产生了质疑,一直在维权的路上,先后找到交通大队上级主管部门等单位,,,我一直怀疑受伤当事人一方联合作伪证,认定本人全责的依据就是有两个学生证人指正。后经过维权,警方给本人提供了2学生事后指正事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