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行政部门临时工,但已在该单位工作十多年了,至今未解决工资待遇和养老保险的问题,像我这样的还有几个,我们也找了领导,但是不给解决,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2011年5月份刚进北京一家中美合资公司所属的办事处,合同签订时规定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外加工作餐补助。7月份试用期满申请转正,职位是助理销售工程师,待遇为2000外加工作餐补助。规定六个月之后直接转为销售工程师的职位。待遇再另谈。期间我几次找办事处主任谈过销售工程师待遇问题。他说他现在不方便告诉我,
2011年5月份刚进北京一家中美合资公司所属的办事处,合同签订时规定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外加工作餐补助。7月份试用期满申请转正,职位是助理销售工程师,待遇为2000外加工作餐补助。规定六个月之后直接转为销售工程师的职位。待遇再另谈。期间我几次找办事处主任谈过销售工程师待遇问题。他说他现在不方便告诉我,
2011年12月24日开始工作,是在一个大型连锁超市收银的工作,到2012年1月10号发工资的时候才发现12月份的8天工资并不是按小时工的工资发的,找到经理的时候 他说是因为我去的时候没说清楚,帮我去问一下总部。第二天告诉我确实是小时工,但是我报道的时候没跟他们说,所以他们不知道。还说 按小时工的话 前4天 培训是没有工
在超市做收银员计时工,顾客多的时候上机收银,顾客少的时候则通知休息克扣工时。除夕和春节初一、初二,还是按照原来的工资待遇。请问超市做法是否合理?法定假日工资是否应该是原来的三倍?
我在公安局干临时工10年有余。2009年以来县政府和公安局领导换届后,将我们这批老龄协警强行推到了保安公司(依然从事公安工作),鉴定了一年合同,月工资500元,三金150元,而县社保局入保最低基数为976元,我们无法享受到社保,连低保也无缘,前期工龄及补赏问题只字不提。2010年11月份公安局让我们这些老龄协警与市派遣
我是浙江省青田县教师,2005年由于教师人数超标,于是教育局出面让女性50周岁,男性55周岁的教师办理离岗退养手续。这批教师共有125人,教育局没有按照浙政办发[2004]号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若干工资待遇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薪【2005】289号)办理,而是将这批教师按2005年退休教师处理。这批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