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签劳动合同时上面的工作时间,年限是不是在当时就写好的,还是我就把名字签完他自己写
再签劳动合同时上面的工作时间,年限是不是在当时就写好的,还是我就把名字签完他自己写,合同到现在还没给我,说是一个月以内给这个合法么
我看了我的合同上注明的: 劳动时间:每天不超过8小时 休息时间:每周至少1天 我一直就是白天上班,签合同之前也是这样,刚刚毕业也不知道这个猫腻。从签合同到现在,已经工作满1年了。 而现在,公司要求我上晚班,22点后下班。公司没有宿舍,公司到我家晚上9点就没车了。这种客观原因,导致我不能继续我的工作。
这是我今天递交给公司的一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负责人看后说工作交接时间不是以我想哪天就哪天,是这样的吗?公司违法在先,我依法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工作交接时间如果都不能由我定,那公司故意拖延时间导致我今后新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我要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解除劳动合通知
我上班整一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受伤了,需要修养两个月,是否受劳动法保护,能得到什么赔偿?
我是十月15号正式上的班,并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任何协议,在十一月16号上班时间右小臂骨折,医生说需要休息两个月。我能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吗 ?我能得到什么赔偿?我的医药费花了600多元后期还要继续进行复查还需要一笔费用。
请问和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中发生意外火灾,是工伤还是人身伤害
是一位朋友在江苏常州一工厂打工;经一朋友介绍(09年8月下旬)请假到广东给一工厂火窑点火。工作中,由于厂方原因意外失火,至他身体9级烧伤,面部9级烧伤,手部10级功能损伤(以上为司法鉴定结果)。但同广东老板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住院治疗期间的费用都是广东老板承担的;可是自去年事故到今年2月底,本人一直不能工作;
左脚的小指由于上班时间工作被压碎导致拒掉小拇指算残吗,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啊!
是这样的,由于上班时间在工作中机器压到了左脚的小第五个小指骨头压碎,到医院医生说要感染需要截肢,就把他剪掉了3分之2,,但是事后我们找老板,老板说已经报到了保险公司,然我们等,5几个月过后钱汇过来了,就只有药费,然后我们问老板,老板说保险公司说脚评不上残,请问脚不算吗?也是人身体的一个部分啊!在问老板
我在一家外企工厂个人以餐饮公司名义承包的食堂,工作了三年以上并没签劳动合同的,我因自己有事提出辞职,
我在一家外企工厂个人以餐饮公司名义承包的食堂,工作了三年以上并没签劳动合同的,我因自己有事提出辞职,没几天,昨晚因和食堂的一老员工因工作问题,发生口角,并当晚持退我,我还有工资没拎,这种情况是有赔偿吗?
原劳动合同中第四条 甲乙方同意执行以下第( 1 )种工时制。 1)标准工时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办公室的标准工作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7:30 (含一小时午餐时间) 一直以来,我们的上班时间都是,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7:30 ,休息星期六和星期天。现在公司
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里面的社会保险是指五险,还是仅仅指养老保险啊?
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里面的社会保险是指五险,还是仅仅指养老保险啊?
在这家公司也工作一年零7个月了,由于自己不懂这方面法律,当时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公司只让我签上名字,其它
在这家公司也工作一年零7个月了,由于自己不懂这方面法律,当时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公司只让我签上名字,其它的都没填;而且劳动合同也没给我一份。 现在公司以调动岗位为由,要变相辞退我;而由于所签的劳动合同没有写上工作内容,公司对我说不用赔偿员工;而且要把我发回劳务公司处理,这样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