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收了好处费,合同到期就喊我无条件搬走。从2004开始租金3000,2009租金6000,但是到2012年租金就涨到30000,但是附近繁华地带的租金都没超过15000,还有就是房东有15个门面从来没交税。请问这个是不是天价门面,可不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权利
5年前我买了一间面门,在购买时对方已将门面出租给第一承租户,出租合同到期为5年,第一承租户做了一年生意后,由于经营不好于第二年私自又转给了第二承租户,第二承租户经营了三年后与第一承租户协商便出了4万元门面装修费,将门面续租的优先权转让给了第二承租户,(合同上有一条,在同等价格下承租人有优先权)他们二人签了协议后
我租了一间门面做童装生意, 当时是有13000的转让费将门面打来,租了两年,期间我们为房子做了装修花费6000,现在合同到期,房东说要收回门面自己做,这样我们的转让费外加装修就没有了,在租房子的时候,房东用各种手段让我们签了几份合同 内容是门面中途不能转让,期满后收回门面装修费自理,房东不给任何经济补助 现在
本人在2011年9月份在重庆市九龙坡程某手上转让了一间门面,转让费是13000,当时程某和老板王某签订了两年合同年时间是2011.5.3至2013.5.3.,程某住了三个月就转让给了我,合同是和老板王某签订的时间也是一样2011.5.3.至2013.5.3.,我做了半年生意不好连房租都做不起来,现在有人用8000接手但现在老板不给下家签合同。原因
原租方因经营不善将门面房以贰万元转让给继租方,当时房东同意转让也与继租方签订了下一年的协议,因原租方没及时交接,继租方先支付了原租方壹万元转让费,剩下壹万元约定该房交接时付清。可是事后房东临时反悔不让再转让该房,而且以后继租方再无转让此房的权利,继租方就没有再付另壹万元的转让费。 现在原租方起诉继租
门面是公家的,但是有公家派人管理的,现合同到期,重新签,门面费一下长了以前好几倍,而且签定合同面上只是总租金的四分之一,其余的四分之三租金不签进去,而且负责人要求未签进去的租金按一年一次性付清,而且只收现金,不开任何收据,也不接受转账,我们知道是他搞鬼,但我们没办法,想租又接受不了突然猛涨的价格,以
我一亲戚了一门面房,因周围有建筑工地致使前一租户转租给我亲戚,之前房东承诺工地会于去年6月份拆,过后又分别说出8,10月份会拆;但一直到一年合同期满都没有拆;想知道这中间是否存在合同诈骗,能否因此所求赔偿。 房东说出会拆的话,周围的人都知道,人证没有问题。。
我在中介看的门面,交了中介费5000元,跟房东签了三年合同,现在才做一年,房东在外有债务,债主告到法院,法院要我配合把房租交到法院,要不然就要强制关门,而房东要我交给他本人,要不然就要我搬走,我该怎么办,房东不出面解决问题,找不到人,请问我可以找中介公司赔偿吗?
因为赵**从李房东那里租下一楼门面和二三楼,赵又转租给罗,罗把一楼门面出租给陈,二三楼自己使用,罗合同到期逃跑了,欠下赵的转让费8600元,赵又从李房东那里租下一楼门面和二三楼,陈跟罗的合同未到期,请问一楼门面现属于谁?赵现在是否可以把门面收回?陈原交给罗的押金,陈应找谁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