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下,
我准备从别人手中转租一个商场里的商铺。
可是以前的承租方,并没有商铺的转租权,也就是商场以前跟他签订合同的时候是不允许他转租的,并且合同是一年一签。
目前我要租他的商铺,我应如何与他签订协议才能保证我的合法权利?
如果以原来老板帮助下,以我的名义与商场签订了租凭合同呢。
我要转租一间商铺,请问在原有的租房合同上用笔涂抹掉承租方的名字,再在旁边写上我的名字,并按手印,房东的原有文件也一起这样改,请问该合同有效吗?
我转了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门面,转给我的是信用社主任的表妹,现在我才组半年,信用社主任看到我的生意好,又要收回去租给他妹妹买我一样的,这样算不算违法,我又该怎么办。谢谢告诉我。
由于我在租凭店铺的时候,我是第3手,是和2手签的合约,一按一租,我都是交租2手的,2手再把钱汇给1手,现在就在合约到期了,我和2手房东说最后一个月用押金抵房租,,年后都没生意,可是就双方协商不了,我就去找1手谈,2手也有押金在她那,可是都协商不了,最后我和2手谈我只交商场的底租,其余的都在我押金里扣除,最后
学校把商铺租给了A,A隔了一半租给了B,B做了一段时间后租给了C,并收了C的转让费,C是把房租直接付给A的,合同从2010/4/16-2011/4/15,在2011年3/2日,C把商铺转给了D,就是我,收了我32000元的转让费, 并收了我2011/3/2-2011/4/15的租金2700元,A与我签了租赁合同,从2011/4/16-2012/4/15,收了我一年的房租,并收了2000
我朋友的商铺,出租给承租人,在合同期内承租人私下擅自转租(也就是未经我朋友同意)给第三方并收取了高额转租费,目前,我该怎么与当时的承租人理论?可否经济上要求当时的承租人给我朋友适当的经济补赏或者收取适当保证金,以保证后面的合同能够按期而不出意外事件,谢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想租一个沿街商铺,房子是属于居委会管理的。二房东租下来以后隔开两间现对外出租,说只合同只能半年一签,房租半年一付。我是担心如果半年合同到期如果二房东不想出租了,对我是很不利,必竟要装修等投入资金,他说不租就不租,怎么样才能约束这一点。(居委会同意转租)
我和产权所有人房东签了10年合约,房屋自主经营并且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合约里约定同意我四年(2012年)后该房屋我可以出租转让。因为个人原因现在于2011年我有转让出租的意向。并且征得房东书面同意我可以提前一年出租给别人,现在的问题是:我若出租该房屋并且转让我的商铺,(承租人是和我签合约这样我做的是二房东,我也
由于我在租凭店铺的时候,我是第2手,现在与房东的合约已到期,房东要求解除合约,可是我与第3手的合约还有1年半,我想问下律师,如果现在与第3手解除合约,我需要付什么责任,要赔偿什么损失
本人于2011年12月与该二房东的前任承租人确认租赁该二房东有经营权的商铺,并与二房东签订了一年合同。由于家庭原因无法继续经营,本人于2012年3月底再次将该商铺转让。该二房东答应与后续的承租人签订合同,但要求我退还我和他之间的合同原件并销毁。在租用该商铺期间了我了解到该商场与二房东的合同约定转租必须在商场物
承租方在未通知房东的前提下转租商铺给第三方,那么若房东跟承租方的租赁协议到期,承租方将不再拥有使用权,则第三方将不能继续使用现在的商铺,那么第三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第三方是否可以追究承租方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