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和老婆正在闹分手,本部门仅我一名女性,在受邀参加他丈夫的生日宴后,莫名被称作小三,多次受到电话骚扰,每次骂得都很难听,还到公司大闹,其扬言要杀了我,他的话严重影响了我的工作及生活,我能否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父母95年购买私人住房(只有购房协议,一直是父母两人居住)于今年一月在母亲及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被大女儿付1.5万元给私人楼房主人将原购房协议买方姓名变更为她名字后偷偷将父母房屋出售,带款逃回香港,5月16日我们告知买主真实情况后,要他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不法卖房者,但买主却以卖房者是家人为由,要我八旬母亲负责
我前男友因为不甘心过和我分手了,就经常发短信打电话对我的人格进行侮辱、诋毁、骚扰,甚至威胁我,影响我正常上下班,晚上也不能安心睡眠、长期出于失眠状态,还在公众场所侮辱我的人品,对我进行语言攻击、深更半夜到家宅来吵闹,骚扰家人和邻居,影响大家正常休息,甚至还主动打我,对我的精神造成了损失、生命和工作生
我们家屋前有一三间老屋,大概是1981年左右起的房子,这处房子已有18年没有人居住,他们长期在外地安居,并于18年前落户在外省,大概5年左右回来探一次亲(探亲时只待3到5天,也不住在房子内),这个房子一直都是由他的亲戚照看,长年空关着。 这么多年来,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都按照新的住房规划重新在原地
公房承租人过世,姑妈以冒充签字的方式获得承租人资格。如果起诉要求重新选定承租人是否会仍指定她?
爷爷在上海有一套承租房,我是知青子女,在90年代户口迁入,与爷爷共同居住了两年。后因要照顾母亲又回到外地,户口仍在上海。在2002年左右,姑妈与其家人发生矛盾后因没有地方居住,就住了回来,后来把她的户口也签了进来。 爷爷在05年去世,她以要为爷爷做三年祭事为由,要求继续居住并做户主,并立下字据保证不要房子,
现在网络上很多家出版社招聘兼职打字员,每1万字的薪水几百到上千不等。前几天我广州一家名为“都市书籍出版社”的网站上注册,并给该出版社打出30元的资料费,该出版社的在线服务人员当时并未说还须交纳押金,并且该出版社的网站上也并未说明这一点,今天我接到了该出版社的电话说是让我交纳500—2000元的押金,我问为什么
由于忘记还款,刚刚接到交行电话让两天内还款,如果我马上还了会不会对以后办信用卡有影响?信用额度会不会降低?
5月4日,有人盗取我爱人小叔的QQ号,通过QQ让我为其购买一些物品,这些物品是虚拟物品,属于充值卡和游戏点卡一类;这些物品没有实体物品,只需要将卡号和密码发至指定邮箱即可;当时一时粗心,没有电话确认就相信了,共造成了3500元人民币左右的损失。一句话,就是被人冒充亲属在网上骗走了一些钱。 以上为背景,我岳父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