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有一座老屋:三间正房加两间厨房,祖辈留下。当时家里有老祖母、爷爷(爷爷是独子)、奶奶,还有三个儿子。老大老二已婚,老三未婚。在这种情况下分的家,三个兄弟一人一间正房,厨房未作分配。三位老人也说好由三个兄弟分别养老。这些有文字记录,并有族里几位长辈签字证明。后来,老三(我父亲)要结婚,与两位哥哥达成协议,将自己分得的一间正房给与老大老二,自己用那剩下未分配的两间厨房。老大老二在拆掉自己分得的两间正房及我父亲换给他们的一间正房,到别处另建房子了。三位老人本应由三个兄弟分别承担赡养的,但三位老人后来一直与老三住在一起。
在此过程中,我老家房屋经过两次修建,现在为五间平房。农村住宅基地使用证上一直是我爷爷的名字。1995年至2000年,我的老祖母、爷爷、老大(我大伯)和老三(我父亲)都已相继去世,我工作在外地,老家只剩我奶奶和我妈两人,之前二人一直生活在一起,关系一直不错。
最近,因为我妈要求二伯作为在世的唯一的儿子,分担一下赡养老人的责任(我母亲早失业在家,无固定收入),奶奶不同意,她认为她一直跟我们在一起,帮过我们很多,理应由我妈养她老。于是今日起诉我妈,说她拒绝赡养自己,并且要求分得两间房单独住,否则要我妈给她4万房屋补贴。1997年大伯去世后,每个季度奶奶都能领到抚恤金,日常生活开支也基本由我妈承担。二伯几乎没怎么赡养过奶奶。
我想咨询各位专家:
1、 这种情况下,我奶奶应该分得多少房子?
2、 我妈可不可以起诉,要求我二伯补偿这些年来三位老人的赡养费?
急求答案!不胜感激!
1、现在有五间平房和三间储物小房。
2、三位老人的赡养都是之前是由我父母承担的,父亲去世后由母亲赡养祖母8年时间,而我二伯没有赡养一天,难道二伯就不该补偿我母亲赡养祖母的费用?
我家在农村,有一块地,想盖一个房子,一层楼或者二层楼。但是这块地前面还有还有一块地,本来想协商买下这块地的,但是地的主人也看中了我这块地,也想要我们的地盖房子。现在他说,如果我们盖了房子的话,他就在我们房子前面,他自己地上盖几间土房堵死我们,说明一下,我们盖房子使用的是自己的地方,不需要他的。请问,
请您帮助! 1996年,我叔叔(农民)花2000元购买同村史某一处房屋,当时房屋无人居住,已经基本倒塌。买后一直没有翻盖,由于无法律常识,买房时无协议和契约,史某只把房产证交给了我叔叔,一直未办过户。 1998年史某去世。 2006年我叔叔想对房屋进行翻盖,并找到史某儿子,希望他协助办理过户,但史某儿子以不知父亲卖
农村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在自己的土地上建的房子没有房产证,请问这是合法的财产不,属于违建不?征收的时候算不算农民的房屋财产给予一定的补偿呢?现在就怕政府认为这不是规定的房屋财产,房产证上没有面积登记,得不到补偿。
我的情况比较复杂,父亲和爷爷都已去世,大爷家不赡养奶奶,奶奶就立遗嘱遗产归我所有,但是奶奶现住的房子只有土地使用证而且是二大爷的名字(二大爷残疾一直和爷爷奶奶一起,遗嘱也说明我来赡养二大爷)而我现在和母亲住的房子的房产证是写的奶奶的名字,因为奶奶现在病危,我想咨询下对于这两套房子我有必要办理过户手续
我家是通过父母离婚的协议:把所有财产平均分配给子女,或得房屋所有权的。但我们的户口都在城里。因为是空挂,在城里幷没房屋也没土地。我们是不是可以按第四章第三条或得房屋安置呢?
各位律师好!我家现在面临拆迁,因为我爸爸有三间老房子是80年代我爷分给我爸爸的(文字协议丢了)。现在拆迁我爷爷说那房子是他的,那房子原来是那种土砖房,几十年来一直是我爸在维修使用,而且我爸还翻新过一次。后来因为我爷爷和那些伯伯一直来家里吵说房子是他们的,我爸爸无奈签了个协议,协议说拆迁后只把他那三间房
我姐姐上大学时,把户口迁移到大学里去了。现在村里要分土地,是否影响分配问题。我老姐的地土权是否可以归给我老爸。苦求各位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