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一外企工作已8年,现在想生育第二胎(无法领取准生证),请问公司可不可以以此为理由解雇我?另外我有没有权利享受产假及相关工资待遇?谢谢指点?问题补充: 再请问,如果我生产后,可不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及产假期间最低工资标准呢?谢谢!
工作已交接清 ,但未满一个月,是否可以让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最好有什么法律依据
我是否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工作交接完毕时要求
请问一个人出资,另一个人管理,成立一家进出口公司,在注册公司的时候投资方应如何填写才符合法律规定?
两个人要成立一家外贸公司,其中,一个人出资,一个人管理,出资方占51%的股份,在注册公司的时候该怎样填写出资情况?
我主要是想知道,公司克扣工资和拖欠工资,我应该依据什么法律进行要求经济补偿,因为之前有个要求25%的
我主要是想知道,公司克扣工资和拖欠工资,我应该依据什么法律进行要求经济补偿,因为之前有个要求25%的经济补偿,不知现在是什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