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年青时离婚后带着我大哥来到我母亲所生活的县与母亲共同生活,当时母亲丧偶身边带有两个孩子,就是现在我姐和我二哥(据姐当时4岁二哥不到1岁)。一起生活后,母亲又生下我和妹妹。家里生活就靠父母种地,父亲打临工维持,辛辛苦苦几十年终于把我们五个拉扯大,现都各自成家。前些日子,二哥跟父母闹分家,于是兄弟姐妹几个都回家商量财产分配问题和父母的赡养问题。 一是房子,我们家现就三间平房。以前住的是父亲自己搭建的几间小房子,家里人多,除了种地没有其它什么经济来源。好不容易盖了这几间房子,当时盖房二哥出了几千块钱,其它活全是父母劳累操办。现在分房姐和二哥认为房子是二哥出钱,房子是他的,但我和我妹却认为父母金钱投资虽不多,但所有活都父母做了,光算工钱的话也有二哥所出几千块多。再说父母几十年了住这里,现在房子重建了,所有权就不是他们了。那他们以后住哪?我想问我父母还有这房子的所有权吗?他们可以自由分配它吗?(房子一直没有办房产证) 二是土地,我们家种的地是属于母亲的家庭这方的,按国家当时分土地人头算,就是三个人的土地(我妈一份,我姐一份,还有我姐的生父一份),后来就一直由我爸管理耕种。现在我姐和我二哥在土地分配上一至认为土地归他们所有,我姐的理由是国家在分配土地的时候就有她一份,她虽然嫁出去也理应拿回属于她的那份,而我二哥则认为他理当继承他已死去的父亲那份,另外一份就是我妈的,我妈要给谁,谁就给她养老,而我爸没有他的份。请问这些地从法律上讲是应该属于二老共同的财产(我爸是否有享有土地的权利)还是属于我姐和我二哥的财产?我姐和我二哥有权就上述理由分配这些土地吗?另外我姐和我二哥认为我大哥不能享受父母的任何财产,而如果有财产分给我和我妹,那父母就由我们负责,他们就不会再管,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我们家的财产不分配,房子土地等享有权应是父母还是“有权分一份”个别子女?
“父母能重新分配在他们名下(现在的土地证得名称还是父母的),但已经分给子女的家产吗?”
对于“父母能重新分配在他们名下(现在的土地证得名称还是父母的),但已经分给子女的家产吗?”这一问题的回答,有的律师说“能”,有的说“不能”,我搞糊涂了,我想,法律应该有统一的规定的,我的理解,应该可以的,因为,有的家庭会出现,当父母给子女分完家后,子女不履行孝敬父母的责任,甚至给父母增添麻烦,这种情
我们兄妹四人,父母把房子给我两个哥哥一人一套,最近我大哥又非要父母所住房,原因是几年前二哥接替父亲的工作。请问这样分配合理吗?我姐妹俩就一点也没有继承吗?他们包括父母根本就没有把俩女儿考虑在内,这样分配公平吗?请给我们分析一下,我们到底有啥权益?
如果父母生前没写任何遗嘱,去世后子女房产的分配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有三个子女,如果父母生前没写下任何书面遗嘱或遗赠,去世后子女房产的分配,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三人都能自然得到吗,每人应得多少份额?是平均分配吗?
我是04年登记结婚的,、同年我父母赠给我一套房子,但房产证是07年才办出去的,今年的10月份转手卖掉了。想请问一下律师,如果有一天离婚了,那这房款适用于旧婚姻法、还是新婚姻法? 具体会如何判?
子女放弃继承父亲遗产,要写进父母离婚协议中吗?还是父女双方另签一份协议?
子女放弃继承父亲遗产,要写进父母离婚协议中吗?还是父女双方另签一份协议?
因病去世的离休干部,有五个子女,一次性抚恤金如何分配才合理?
我们单位有位因病去世的离休干部,生前有五个子女,老伴已去世多年,在遗产分割上已有矛盾,现单位要发放一次性抚恤金五万余元给其家属,如何分配才合理?如何分配单位才不会引发纠纷?
父母退休后用姐姐和姐夫的名义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房证上有父母和姐姐、姐夫的名字,首付父母出的,月供是父母把钱打到姐姐银行卡号上还的,后来姐夫办理用公积金里的钱还贷,我父母把月供的现金给我姐夫。这样等于姐姐、姐夫没花一分钱,都是我父母出的。现姐姐、姐夫欲离婚,父母想知道他们的房屋财产姐夫能得吗?
我女儿现在五个月了。但我们还没结婚。政府的罚款也交了。女方的户口不拿来没办法登记结婚。男方也汇去女方家两万定金。现在女方因为点小事就离开男方家。小孩留在男方家。女方是贵州的。男方是福建的。请问这种问题女方对于小孩有没有什么抚养责任吗?
我女儿现在五个月了。但我们还没结婚。政府的罚款也交了。女方的户口不拿来没办法登记结婚。男方也汇去女方家两万定金。现在女方因为点小事就离开男方家。小孩留在男方家。女方是贵州的。男方是福建的。请问这种问题女方对于小孩有没有什么抚养责任吗
在试用期内辞职之后,老总给我发来这样的信息,请问我应该如何对待,我还有义务去安抚公司员工么?她的行为构成恐吓么?我应该怎样维护个人合法权利? 信息内容如下:人力资源部门责任重大,还律师发现你的工作经验不足,人事制度不规范,建议从你入职以来招聘的员工和离职的员工,不要有对公司不利的言行,如果员工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