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收废品的,20天前给A业主拆窗户,今天A业主来跟我索要2000元钱,说那天拆窗户掉的渣砸到了楼下B业主的一件古董,给砸碎了,B业主向A业主要了2000元钱赔偿,他已经给付给B业主了。A业主说他自己已经咨询过律师了他没有任何责任,我负全部责任。请问好心的律师,A业主他真的没有一点责任吗?因为A业主卖塑钢窗户给我,我自己拆的。
本人与公司有两个劳动争议诉讼,其中第一个进入二审,第二个还在一审;另外还有公积金与社保在行政投诉处理中。合计金额近50万元。 第一个诉讼在二审法官的威逼利诱下不得已而达成和解,民事调解书上有一条“公司支付和解款8万元后双方当事人就此前存在的劳动关系的所有方面再无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请问,这是否意味着我
本人与公司有两个劳动争议诉讼,其中第一个进入二审,第二个还在一审;另外还有公积金与社保在行政投诉处理中。合计金额近50万元。 第一个诉讼在二审法官的威逼利诱下不得已而达成和解,民事调解书上有一条“公司支付和解款8万元后双方当事人就此前存在的劳动关系的所有方面再无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请问,这是否意味着我
本人与公司有两个劳动争议诉讼,其中第一个进入二审,第二个还在一审;另外还有公积金与社保在行政投诉处理中。合计金额近50万元。 第一个诉讼在二审法官的威逼利诱下不得已而达成和解,民事调解书上有一条“公司支付和解款8万元后双方当事人就此前存在的劳动关系的所有方面再无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请问,这是否意味着我
孔木经我介绍认识了开房介的何中,2009年12月2日何介绍孔与王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孔交定金6万元,何签了中介人,我签了证明人,约定交房日12月25日。以下事实我没参与也不知道。1,到期没交房,2010年2月2日孔王何三人签了份补充协议,改变了原定的房屋,重新约定了交房日期为2010年3月6日。在超期下,孔又分两次付给王5万
我在厂里工作12年,因工伤被鉴定10J伤残,厂里对此不管不问,请问我可以要求厂里赔偿么?能赔偿多少?请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我是浙江的,我于2006年4月在江西租赁了一个已停厂的国有企业。合同期是5年,在09年6月30日的时候毫无征兆的被当地百姓聚众以损毁生产设备的方式给打砸了。然后我们当时就报了案,可政府的处理力度真的让人很寒心。 经过了两个多月的修复,因为案情一直得不到处理,我们一直不敢把企业开上去。但公司有那么多的后勤人员,企
我在工厂工作期间,找了一套免费软件,根据工厂需求改写成一套很实用的系统,请问,工厂与解除劳动合同了,我是否可以终止我写的软件,不给工厂再继续使用。
我是一名收废品的,20天前给A业主拆窗户,今天A业主来跟我索要2000元钱,说那天拆窗户掉的渣砸到了楼下B业主的一件古董,给砸碎了,B业主向A业主要了2000元钱赔偿,他已经给付给B业主了。A业主说他自己已经咨询过律师了他没有任何责任,我负全部责任。请问好心的律师,A业主他真的没有一点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