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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咨询 孔木经我介绍认识了开房介的何中,2009年12月2日何介绍孔与王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孔交定金6万元,何签了中介人,我签了证明人,约定交房日12月25日。以下事实我没参与也不知道。1,到期没交房,2010年2月2日孔王何三人签了份补充协议,改变了原定的房屋,重新约定了交房日期为2010年3月6日。在超期下,孔又分两次付给王5万元。2,孔,王,何三人在2010年7月签订了另一份购房合同,两份合同孔一共交款35万元。王因诈骗现服刑。3,现在孔木以侵权起诉王,起诉我負连带责任。请问我有责任吗,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53700……(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2-03-17 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