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有个问题向您咨询:
我近日看好“扬州天下”一套房子,这套房子已卖出去了,现在的房主说可以到开发商处做变更,变更到我的户名,请问这样交易可以吗?谢谢!
开发商还未交房,没有产权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三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现在开发商已经违约近1000天,照
八几年家里按户口分得两套房,当时是按人头来分房,考虑弟弟要结婚,我们夫妻也流动在外地,就把一套给弟弟结婚用,另一套就把老父亲和老母亲、我、爱人和女儿的户口放在另一套房子中,九几年是房改房政策出台,父亲和母亲用他们的名字办了产权,我和妻女都不知情。现父亲年事已高,膝下子女为房产的归属问题有疑问,这套房
我在07年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在09年交房时由于延期,所以赔付我3000多元违约金,现在我找到一买主想卖该房由于现在房产证没有办下来,我和买方通过中介到开发商那里去做更名手续,我房子前几天已退,但买家在去与开发商去签买房协议时,开发商却要求我退还违约金3000多元,否则不予买家签协议,开发商这样应该吗?我该怎
我村有我家老宅基和土房三间,曾在1990年时村委会曾以大队扩建要求将连我家在内的一共三户的宅基收回,并分给我们三户新的宅基地,但是在大队还未执行村委会就换届了,这事就一直无人过问,而分给我们三户的新宅基我们三家也各尽其用了,但是在2005年,新的村委会将我家的老宅基地在未经我家许可的前提下私自将我家的宅基地
房产预约买卖协议里无“买方可指定第三人作为产权过户人”的约定,是否可以要求卖方允许买方指定第三人
你好!各位律师 本人与卖方签署了一份房产预约买卖协议,并支付了定金和部分首付,现在即将需要去过户,本人需要指定一人作为最终过户人,但是这点遭遇卖方的拒绝,其理由是协议未做此约定。我想,原来以为只是一份预约买卖,最终要过户的那个人,我还不确定,即使确定,也不一定有空来签预约买卖。比如,我要过户给我的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