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被人打成轻伤二级十级伤残,要协调派出所出面调解对方只愿意赔几千块钱!
打架是姓名:王延春 男 汉族 生1968年1月14日衡阳县人 王文 (系被告王延春儿子) 男 汉族 生1994年10月12日衡阳县人 杨玉香(系被告妻子) 女 汉族 生1969年9月24日衡阳县人 湖南省衡阳县三湖镇中渡村打架时间为2015年12月13号下午3时左右把夫妻两打成轻伤二级十级伤残,一个轻微伤经衡阳县人民医院住院治
累犯治人轻伤二级立案了,经调解双方愿意调解,对方愿意写谅解书
累犯治人轻伤二级立案了,经调解双方愿意调解,对方愿意写谅解书,可以撤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