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职于一家通信公司,从事的是机房值守的工作,机房是由3人轮班值守的。一个人工作时间是第一天上午9点至第二天的上午9点,工作24小时,然后休息48小时(即第二天上午9点至第四天上午9点),节假日不休息。 我想请问,我这种属于什么工作制,是定时工作制还是非定时工作制呢?另外,由于我一个月需要工作24*10=240小时,
我是劳务工,和劳务公司签的合同就是不定时制合同。我上班都在公司里,早上上班到次日凌晨下班,次日休息,第二天上班。一天上班时间18-24小时,但公司没给加班费,有三年半了。所在公司到现在没解决问题,我认为公司触犯劳动法。
我所在一家公司于今年2月份向有关部门申请并通过了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工作制,保障局回复批准了,并且决定书中有详细的岗位描述,但是我在8月份续签的合同中只字未提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工作制,现在公司强制实行综合工时制,要求员工周四周五休息,周六周日还班,不给任何加班费。 请问公司合法吗? 我在此公司前
我们码头是记工时的计件工资,星期六,日,五 一,十一有工做的都不让休息,没有加班费。像现在没活做的时候就叫我们做义务工《修.叠垫板,刷油漆等.》不去的被罚.去的什么都没有.问这样合不合理.不去做这些义务工做码头有权对我们罚款吗?
您好,我是一公司员工,现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不定时工作制合同,但每周一至周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即与标准工时工作制员工上下班时间一样),如未按时上班会计迟到,早下班会计早退,延时下班不算加班。周六如果部门有其它员工上班,我也需上班,否则扣"绩效奖",如果上班是没加班费的,也不调休。此类做法是否合法?说明:
不定时工作制问题,我做业务工作每天去不同超市推销产品,今日领导要求去超市必须购买物品,拿到购物小票才算上班,否则按缺勤或旷工,这么做合理吗,侵犯了我的权利了吗
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不定吗没有什么标准吗? 还有我门合同上面写的是不定时工作制可是上面写的是基本工资加记件工资(基本工资1000)可是自从公司响应国家调整工资就从我们记件工资里扣除1140 合同却没变这个钱我门能要回吗???????
大专生第三年实习期与公司签订什么合同?合同是否可以没有试用期?是否受劳动法保护?第三年的实习期与毕业生的见习期是否可以同时进行? 与公司签订不定时工作制其后又加上早八点到晚六点是否合理?月薪最低标准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