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第三方)在几年前通过正常途径从第二方购买了一块林地(有林业证),此地是第一方借第二方欠款用于抵押的,因第一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偿还欠款所以第二方把这块地就卖给我本人,但第一方对此地一再对进行诉讼要求归还(对第二方提起诉讼),现在第一方又对林业局提起诉讼,本人办好的砍伐证林业局迟迟不给,说有争议,我想问一下我能否就第一方对他方提起诉讼严重影响我的正常运作对第一方提起诉讼。
你好,我是被告,原告把我告了,告的是医药费,误工费。精神费,伤残补助金等。法院判了我医药费。误工费。精神费等,共40000元。可法院驳回原告了伤残补助金。可原告又把我告了,要伤残补助金。我想知到原告该可以告我吗? 他不是上诉,案子生效以有半年了。他都申请强制执行了,我的房子都叫他给封了。又告的,告的是伤残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跟我丈夫由于当初包办婚姻,感情一直不合,经常吵嘴,有时动手打我,在半个月前被他打后我离家出走了,到现在没有回去,我想离婚,但是协议离婚是不可能了,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但是现在一个问题就是:我能否在不回去的情况想请代理律师打这场官司,因为如果我回去面临的必然是暴力!
我和丈夫已经分居近两年,由于我之前和他一切财务纠纷,他说已经向法院提起 诉讼,并声称已经与3个月前发出法院传票到我老家。但是我经多方打听证实无此 传票,只是他在电话里提起。他是否有可能向法院隐瞒我的真实住址和联系方式 ,做出我拒不到场的假象,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做出对我不利的判决?如果有这 个
原告不是一个人,起诉内容也不一样(但遗嘱是一份)是否可以追加起诉?
老公因病去世.有自书遗嘱1份.儿子5岁。 遗嘱内容:属于我的银行存款归妻子所有,房产属于我的一半产权归我的小儿子所有,我的"老来福"养老保险受益人按协议执行(受益人母亲). 现在我查到老公去世后,有一大笔银行存款被我婆取走。 请问: 1、我儿子(5岁)作为原告已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房子所有权人为我儿子,现在我想追加
因被告“身份不明确、无明确被告,驳回原告起诉。”是否有法律依据?我可以上诉吗?
我家楼上出租给抚顺天缘建筑公司工项目经理王义(现在还在居住),2011年8月25日房屋大面积漏水,我要求赔偿遭到拒绝,9月20日我起诉了他。2012年3月5日开庭,他没有到庭。之后法院问我被告年龄、出生年月日,我无法提供。最后法院裁定结果是:“被告身份不明确、无明确被告,驳回原告起诉。”请问法院裁定是否有法律依据?